聳立在獨立廣場正中央的大旗杆,高100米,是世界上最高的旗杆。旗杆上懸掛著有「輝煌條紋」之稱的馬來西亞國旗。1957年8月31日,英殖民政府的國旗在這裡降下,換上了馬來西亞國旗,從此馬來西亞便成了一個自治民主的獨立國家。
馬來西亞國旗-「輝煌條紋」
馬來西亞國旗又稱為「輝煌條紋」(馬來語:Jalur Gemilang),是馬來西亞的國家主權象徵之一。國旗的長寬比例為2:1,由14道紅白相間的橫條所組成,代表13個州屬(玻璃市、吉打、吉蘭丹、檳城、霹靂、登嘉樓、彭亨、雪蘭莪、森美蘭、馬六甲、柔佛、沙巴、砂勞越)及聯邦直轄區(吉隆坡、納閩、布城),左上角的藍色底代表人民團結,黃色的新月代表伊斯蘭教為馬來西亞的國教,黃色的十四芒星則代表13個州屬與聯邦直轄區團結一致,黃色則是象徵馬來皇室與皇族的顏色。
不同時代的馬來西亞國旗
事實上,現在所看見的這道旗幟是在1963年9月16日馬來西亞成立時才正式開始啟用。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(Federation of Malaya)獨立時,只包括11個馬來半島的州屬,新加坡、沙巴、砂勞越尚未加入馬來西亞,因此當時採用的國旗只有11道紅白相間的條紋。後來新加坡在1965年8月9日脫離馬來西亞,成為獨立的新加坡共和國。